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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难的讨薪之路

作者:社会新闻 日期:2024-01-16 点击数:  

       国家为了有效防止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发生,建立了长效机制,加强源头治理、并出台了相关的政策与规定。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利。


        2024年1月8日本社记者再次接到山东省菏泽市曹县居民丁某,朱某等人的求助。声称他们在曹县青堌集镇承保的(曹县2019年高效特色农业发展平台项目的蔬菜大棚的承包工程),管理单位是《曹县农村农业局》。该工程合同规定:无有预付款,都是按照进度拨款结算。于是工人他们都是按照合同规定,加班加点、保质保量,按时完工,通过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可是政府却给我们一少部分工程款,剩余的都以各种理由搪塞我们,说政府部门没钱需要我们等待。我们大家集资贷款完成的工程项目却迟迟拿不到剩余的工程款。丁某、朱某对记者说:“由于疫情原因我们这两年几乎没有啥收入,为了干这个工程我们债台高筑。工人几乎把我们的手机打爆了都是要工资。我们也是很多次来农村农业局找李站长协商解决办法。都被李站长各种理由搪塞,就是见不到钱,马上又到了春节了,工人工资问题无法解决这个春节我们真的很难度过没有办法再次请求媒体帮助解决问题。

      记者再次来到该局再次见到李站长,李某对我们的到来也说了:“他们把我们的事情都已经上报了县财政部门,就等他们拨款了他们再催催让大家等待消息”。于是记者和工人们再次选择信任他们离开该局继续等待他们的消息。

直至发稿前也没有接到该局任何消息。


   政府拖欠工程款国家政策是有规定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中也提到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并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要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也希望菏泽市政府以及曹县政府部门能够真正重视该事件、确保农民工的合法诉求和权利得到保障。本报将持续关注事情后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