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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迟未到的工程款

作者:社会新闻 日期:2023-11-18 点击数:  

   国家为了有效防止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建立了长效机制加强源头治理,并出台了相关的政策与规定。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利。

迟迟未到的工程款(图1)


 

         2023410日本社记者接到山东省菏泽市曹县居民丁某等人的求助电话。声称:他们几人合伙在曹县青堌集镇,承包了(曹县2019年高效特色农业发展平台项目的蔬菜大棚的承建工程)同时与曹县农业农村局中标的鲁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承建合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合同总造价人民币(叁佰零玖万柒仟壹佰捌拾陆元肆角伍分)《3097186.45》元同时规定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按进度付款。大家都觉得在自家县里施工价格偏低,却有保障不会出现拖欠工资问题,就按照合同规定,加班加点,保质保量完成该项目。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施工期间政府部门就给我们拨付90万的进度款剩余款项至今也没有发放到位。我们也多次沟通有关部门,都是被告知正在协调,我们也去信访等来的却是遥遥无期没有实质性的进展。

迟迟未到的工程款(图2)




 

   当记者驱车来到曹县见到求助人丁某等人并到施工现场实际了解一下情况后又驱车来到曹县农村农业局,并见到了负责该项目的负责人李站长,通过交谈中得知县里财政没钱,手续也到了曹县核算中心。他们具体也不知道剩下的工程款何时才能拨付到位.当一行人走出了农村农业局门口丁某等人对记者说:本以为在本县施工干活有保障,并且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好多的钱都是他们筹集的,(找人借款,贷款等方式)没成想这么长时间政府部门相互推诿各种理由不支付我们的工程款,工人工资无法发放,贷款及利息无法履行。家庭生活也难以维持。后来丁某等人连续多次找到农村局李某催问何时工程款项到位,李站长总是:汇报、请示领导尽快安排。再也没有下文。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毕,本来顺理成章的就该拿到工程款。然而工人们用心苦和汗水换来的血汗钱不知道是被哪个部门不作为。却被一直拖欠至今(发稿前)。都没有领取足额的劳动报酬。

迟迟未到的工程款(图3)




 

更加不能让他们理解的是这样的惠民工程,上级部门难道没有专项资金吗?还是有资金被哪个部门挪用了?国家政府部门根据《民法典》若干规定对拖欠工程款问题的若干规定难道在曹县政府就是可以不履行执行?形同虚设吗?曹县农村农业局的做法是不是值得深思一下这样做对吗??把百姓民生问题放在首位才是硬道理,千万别失去了民心!

迟迟未到的工程款(图4)


 

百姓身边无小事,关心百姓疾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丢。本社将对此事件进行持续关注跟踪报道。